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需准备相关材料,交通包括责任认定书复印件、事故身份证明材料、复核重新认定申请书及与死者关系证明等。材料依据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七十一条,交通复核申请应在三日内提出。事故
一、复核交通事故复核需要什么材料
在进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材料复核申请时,需要准备以下相关材料:
1.应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通复印件,这是事故复核申请的基础。
2.申请人需要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核复印件,以确认申请人的材料身份信息。
3.还需填写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,交通详细阐述复核的事故请求和理由。
4.如果当事人已经不幸去世,复核那么其亲属在申请复核时,还需提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、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。
二、法规依据及复核期限
复核申请的法律依据为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七十一条。
1.根据该规定,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出具存在异议时,有权自收到认定书或证明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。
2.若逾期提交复核申请,将不予受理,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。
3.复核申请中应明确列出复核请求、理由及主要证据。
4.对于同一事故的复核,仅有一次机会。

三、不签字责任认定的法律效力
1.即使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拒绝签字,这并不影响认定书的法律效力。
2.交警在进行了交通事故的现场勘验、调查以及相关检验、鉴定后,会根据所得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,此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。
3.认定书会明确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、成因以及当事人的责任,并送达给所有当事人。
4.如果当事人对责任认定存在异议,应在接到认定书后的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提出复核申请。
以上内容仅供参考,如仍有疑问,建议咨询律师在线的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。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,还有哪些细节需要注意?如果你有任何疑问,欢迎随时咨询。